消防提醒 開放式廚房煙霧偵測器需年檢
2018-02-12 12:59
根據《2011年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所有住宅單位列明須為開放式廚房,遵從《建築物(規劃)規例》有關住宅開放式廚房的規定。《守則》於2012年4月1日起實施,去年有逾14000個有入則申請開放式廚房的單位,截止上月,當中約八成已完成年度檢查。
其中一棟位於西九龍即將落成的樓宇,一房一廳單位採用開放式廚房的設計,裝有煙霧偵測器、消防花灑頭及耐火牆。
助理消防區長(消防設備專責隊伍)羅嘉欣表示,現時大部分單位採用,較美觀、藏於牆上的煙霧偵測器,及一般安裝於爐頭1米範圍內,而住宅單位靠近出門的位置,亦需設置一道由樓面至天花板全高的度緣牆。
高級消防隊長(消防設備專責隊伍)梁威霆,暫時未有已入則的承建商,因違反相關規例而被檢控的個案,如有違反,最高罰款額為5萬元。 梁補充,開放式廚房是否可以明火煮食,則因應大廈公契而定。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