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女童驗出冰毒 託管男罪成堅稱無吸毒

2018-02-12 16:30

去年6月當時仍在同居的情侶發生爭執,女方離家5天後,向社署人員聲稱將兩歲女兒交託給當時的徐姓男友照顧,擔心女童的安全,又不敢親自回到徐位於將軍澳的單位接走她,便委託社工姑娘上門將女兒帶走。警方及社工將女童帶到醫院檢查,院方在女童的尿液樣本中驗出冰毒成分,警方拘捕二人後起訴徐。徐否認一項虐兒罪,案件今在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指被告在警誡下招認曾獨留女童在家,除了提供膳食外,甚少照顧女童。
案件押後至3月13日判刑,有待法庭為被告索取感化官、尿液測試、社會服務令報告。庭上透露,被告在2005年曾因涉及毒品的案件被定罪。
被告徐建邦盤問控方證人及陳詞前間,質疑前女友自身背景複雜,透露前女友有4名子女,部分由社福機構照顧,他表示:「我同小朋友無血緣關係,佢呀媽擺低佢比我湊,湊佢係出於愛」、「我一個男人仔,我唔返工,湊個小朋友,無啦啦整單咁嘅嘢!」徐也表示自己沒有吸食毒品的習慣,惟前女友,即女童的媽媽則有吸毒習慣。
控方傳召5名證人,包括2位社工及3名警員。社工周靜儀指出,她於去年6月將女童接走時,女童上身穿著骯髒上衣及尿片,腿和腳掌被弄髒,單位狀況凌亂、滿地螺絲批。徐盤問周時稱:「嗰陣我做環保五金,有工具好正常」女警則表示,接走女童時,她身上沒有明顯傷痕。而男警員於調查期間,在案發單位並沒發現涉案毒品或任何違法物件。
法庭記者:郭止晅

建立時間:12:51
更新時間: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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