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案】終院不接納梁曉暘上訴理據 裁定警員執勤合法

2018-02-01 10:45

2014年6月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規劃期間,13名示威者企圖進入大樓,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成,其中被告梁曉暘早前就「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向終院提出上訴,終院已即時駁回,今日頒判詞解釋。

上訴人梁曉暘的其中一項上訴理據指,立法會主席沒有事先邀請警方進入,上訴人妨礙那名警員在法律上並不符合為立法會人員資格。另外,梁又認為由於沒有獲得明文授權來限制公眾進入立法會,即使那名警員屬立法會人員,拒絕讓示威者通過入口進入立法會也非正執行職責。

終院不接納上訴理由。終院對警方在甚麼情況下可合法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及在內執行警務定下指引。

終院裁定警員無需事先獲得立法會主席的邀請,都能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當值,警員亦符合「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控罪中所指,的立法會人員的資格。

終院判詞又指,即使需要事先作出邀請,本案立法會主席已作這個邀請,即使他認為自己是以行管會主席身份要求協助,但客觀上和法律上他也是立法會主席。

另外,保安是根據行政指令合法地拒絕示威者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終院裁定警員助保安阻止示威者,也正是合法地以警員及立法會人員身份執行職責。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10:28
更新時間:10:45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