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高速公路開車過慢遭截停 華客未能交罰款被拘留15小時
2018-01-27 16:50
王喬詠當日駕車前往赫爾探望朋友,於Hessle A63號公路上被警察截停。警察向她表示,她在每小時70英里的道路上,只以每小時40英里的速度行駛,所以將其攔下,並需提交100英鎊的罰款(約1114港元)。王喬詠表示無法支付這筆罰款,警察於是將其帶走並拘留其15小時。
王喬詠出庭受審時,透過翻譯承認未有集中留意路面情況。其律師亦解釋,王喬詠會在高速公路上剎車是因為她誤解了警車的指示,她以為警車閃燈的意思是「請讓路」。被警察截停當刻,她才發現自己將外車道當成慢車道,這是由於中英道路不同所致。王喬詠於庭上批評警察拘留她15小時是「有點無情」及「冷血」。
法官賈妮絲·佩瑟布里奇(Janice Petherbridge)宣判指,由於王喬詠已被拘留了15小時,已接受了充分的懲罰,因此決定撤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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