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滿拒遷成功收回單位 教大追討前助理教授逾6萬欠帳

2018-01-25 17:26

香港教育大學前社會科學助理教授陳永海被指於約滿後拒絕遷離其大學高級職員宿舍單位,直至高等法院批出「收樓令」,校方才成功於去年2月收回。教大其後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陳拖欠租金和水電煤費用共逾17萬5千元,但校方只會向其索償5萬元(即審裁處能審理的最高申索金額),並會放棄追討餘下欠帳。教大於另案中又向陳追討醫療保險差額逾1萬1千元。案件在4月25日再訊。

申索書指,陳自2005年8月起入住高級職員宿舍,合約指明陳於2016年7月約滿後需交還單位。陳的帳單顯示,他欠下7個多月的租金超過17萬元,加上2個半月的電費、7個多月的水費和3個多月的煤氣費,總額達17萬5163元。校方指,肇事單位月租為宿客月薪的7.5%,而2016至17年的年租估算為26萬3400元。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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