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間學校的會計涉嫌虧空公款,將學校中的1600多萬人民幣(約1878萬港元)公款,用作私人用途。其中的1300萬元人民幣(約1525萬港元),被他拿去打賞網絡女主播,其餘則用作賭博和投資。他現因貪污罪,被判13年有期徒刑,罰款100萬元人民幣,和追討一切非法所得款項。
案情指,盛姓犯人在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利用學校財政管理漏洞,將1600萬元人民幣轉帳至私人戶口。其後將當中的1300萬,以支付寶、微信財付通、網銀等方式購買虛擬禮物予網上女主播,其餘則用作賭博和投資。
盛男在被捕時,已經將公款揮霍一空,導致公款無法追回。負責案件的法官指,其行為侵犯了公共財產的所有權和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構成貪污罪,遂判處盛男13年有期徒刑,罰款100萬元人民幣,和追討一切貪污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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