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計劃明年起提高交通違例定額罰款金額五成,立法會審議交通違例定額罰款的小組今日開會,通過擱置提高違例泊車定額罰款。
小組僅同意提高5項的罰款額,包括在限制區上落客、違例進入黃格,以及在巴士或小巴站停車等,建議加幅由原本的50%調低至一半。若落實,有關新罰款額為400元及560港元,2018年6月1日起生效。政府表示接納議員意見。
同時小組通過動議,擱置政府早前建議提高罰款額的其餘9項違例事項,包括違例泊車的罰款、斑馬綫停車、在沒有停車收費錶的地方泊車,沒有按停車收費錶繳費等違例事項。直至政府解決泊車位供不應求問題。政府稍後會將修訂建議,再提交立法會大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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