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農曆大年初一晚發生旺角騷亂後,其中九名男子涉嫌掟磚、毀壞警車及襲警,被控暴動及刑事損壞等共十四項罪名。控方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繼續作結案陳詞。控方下周二將繼續結案陳詞。
控方今天就辨認9名被告的身分作出陳詞。就第八被告李卓軒、第九被告林永旺、第十被告葉梓豐的證供,控方冀法庭可考慮其招認內容,並給予絕對比重,而顯示他們於便利店內買口罩的錄影片段亦支持招認內容。
而首被告莫嘉濤被捕後,照片顯示其衣着、身形與片段一樣,故可以確認為同一人。而第四被告何錦森則被拍到於山東街擲磚,何於片段中的衣著與被捕後相同。
控方指第七被告鄧敬宗自辯時作供,與就特別事項作供時不同,而他亦在控方盤問下同意會面紀錄內容真確,承認當日有人交予他手套,並指示他掘磚,亦有向朋友whatsapp指「玩緊暴動」。雖然辯方書面陳詞中辯稱張一時貪玩、「食花生」,但控方認為他的行為屬有意識行為,亦必定知磚頭是用以擲向警方,而行為滿足到暴動的定義。控方亦指第五被告霍廷昊有招認內容。
下周二控方將繼續結案陳詞。
法庭記者:李慧娜
建立時間:12:39
更新時間: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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