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19個城市獲授予「國家森林城市」稱號
2017-10-12 19:50
河北承德前日舉行「2017森林城市建設座談會」,國家林業局正式授予福州、泉州等19個城市「國家森林城市」稱號。 「國家森林城市」是內地對一個城市在生態建設方面的最高評價,反映城市生態建設整體水平的榮譽稱號。國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態系統以森林植被為主體,城市生態建設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 獲「國家森林城市」稱號的19個城市包括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通化市、安徽省銅陵市、福建省福州市、泉州市、江西省上饒市、贛州市、景德鎮市、山東省日照市、萊蕪市、湖南省張家界市、廣東省佛山市、江門市、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四川省攀枝花市、宜賓市、巴中市、雲南省臨滄市及陝西省安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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