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野家前女助理店務經理於前年7月至去年3月期間,串謀同事在吉野家天瑞店的電腦系統輸入不正確紀錄,並收取賄款3.2萬元,女助理店務經理否認串謀欺詐及收賄兩罪,經審訊後今於屯門法院被裁定罪成,還柙至本月22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及精神科醫生報告後判刑。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王雅欣的上司羅劍青及同事王嘉俊已認罪,並出庭頂證被告,縱然供詞會令自己罪責加重仍願意說出事實,故裁定2人為誠實可靠的證人。辯方求情指,被告教育水平不高,靠表現升職,惟於案發後已離職,又指被告於案發前已有精神問題,望能先索取相關報告後再判刑。
法庭記者:梁銘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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