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九龍仔街坊福利會任職的女補習教師胡翠琼 (48歲),被控一項襲擊促致該兒童受到損害罪,案情指因不滿11歲男學生「成日計錯數」,用膠按摩棒「怒打」其左臀,其父親得悉後報警將男童送往醫院檢查後證實男童左臀有大範圍瘀傷、觸痛及腫脹。 今於西九龍法院判刑,辯方呈上22封由被告家人及學生所寫的求情信,裁判官閱畢判被告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蘇惠德署任主任裁判官判刑時,指案件嚴重,被告的行為違反誠信,破壞學生家長對其信任,判罸胡100小時社會服務及提醒胡依時向感化官報告。
被告胡翠琼(48歲)同意感化官報告內容,但就心理專家報告內文指被告認為體罸是合理的說法,胡澄清自己只是不反對體罰但自己不會。 辯方求情時指案件令胡家人及學生震驚和擔心,共呈上22封被告朋友與學生所寫的求情信。
法庭記者:王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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