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督察鄧軒臣被指去年於天水圍籃球場毆打波友,被控一項襲擊致身體傷害罪,今於在屯門法院續審,被告質疑控方証人傷痕似皮膚感染而不像被拳頭打傷,並指新傷痕傷口周邊應有紅腫,裁判官聽取被告結案陳詞,將案件押後至8月18日裁決。
控方盤問時,指事主莫亦圖腳上擦損的傷是與鄧爭執時弄傷的,但鄧否認並指「與我無關」,鄧在結案陳詞中指自己20多年公務員生涯裡,言行舉止檢點,與妻子育有一女,此時裁判官提醒鄧結案陳詞並非陳述感想,而是陳述案情中被告認為辯方有什麼不可信的地方,或者是被告為何可信等,鄧質疑事主莫亦圖身上的傷痕不似是被拳頭打傷的,新傷痕的傷口周邊應該有紅腫,但莫的身上的傷痕則似皮膚感染,裁判官質疑鄧是根據什麼判斷到傷口的新舊,並質疑是否應該由醫生才可判斷出來。 鄧回答指憑生活經驗的看法。 裁判官聽取鄧的結案陳詞決定押後案件至8月18日裁決。
法庭記者:王海欣
建立時間:13:49
更新時間: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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