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綜援維生的無業「九十後」夫婦今年四月因金錢爭執,留下廿個月及八個月大的兒子在家,無人照料。兩人翌日早上回家後即被捕,早前承認兩項虐兒罪。裁判官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指夫婦完全盡不到照顧孩子的責任,但考慮被告在收柙期間已知錯,判監4個星期,緩刑18個月。
辯方律師求情指,報告均不建議判26歲被告黎俊鍵及20歲被告劉頌晴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但被告夫婦在收柙期間已透過報紙找工作,而尿液測試亦顯示被告沒有涉及吸毒。被告夫婦仍然年輕,需要專業的指導。而被告選擇認罪,則表示他們不再逃避責任,希望可以讓被告重新開始,再照顧他們一對兒子。
裁判官錢禮斥責夫婦,他們獨留僅20個月及8個月的孩子在家是無法接受及無責任感的行為,他們作為父母,應有責任去照顧孩子。更指被告若不想負上責任,當初就不應該生小朋友。惟被告在收柙期間突然意識到要對孩子負上責任,故判4個星期監禁,緩刑18個月。裁判官最後重申,希望被告是說真話,出獄後能遵守承諾,做更好的家長。
法庭記者:李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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