菁盈雅軒買賣合約無保養期售樓書資料欠詳盡 發展商認罪罰16.8萬元 2017-07-04 19:36 「菁盈雅軒」發展商推售貨尾單位時,與業主簽訂的正式買賣合約未有列明保養期。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長沙灣單幢式樓盤「菁盈雅軒」的發展商推售貨尾單位時,與11名業主簽訂的正式買賣合約,但未有列明保養期,售樓書部份資料亦欠詳情,未能在限期前向當局提供售樓書印刷本及電子版本,遭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票控24項罪,今在觀塘法院承認所有控罪,罰款共16萬8千元。 被告美利投資有限公司由法律代表承認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求情承認疏忽及做得不好,事後已作補救及檢討。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上月雨量較正常多44% 平均氣溫28.8度 下一篇 銅鑼灣名店坊Starbucks冰塊含大腸菌群 已停售含冰凍飲 最新回應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