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車司機打狗出氣 判160小時社服令

2017-06-30 13:49

中港貨車司機因工作不如意而將怒氣發洩於一狗隻身上,以木棍多次擊打及戳其身體,後被狗主揭發並報警。司機早前承認虐畜罪,今於西九龍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控罪指,63歲被告佘偉明於青衣8 號貨櫃碼頭停車場殘忍對待一隻狗。 法庭記者:梁銘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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