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W變性人婚權案」而於2014年初成立的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發表關於性別承認的諮詢文件,內容包括應否在本港設立性別承認制度、合資格申請者的準則和相關程序。公眾諮詢將於10月底結束,工作小組分析有關結果後,將探討若在香港設立性別承認制度,其後可能衍生的影響。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強調,是次諮詢不會處理同性婚姻及性小眾等問題,政府現階段沒有任何既定立場。
工作小組今日發表關於性別承認的諮詢文件,內容包括應否在本港設立性別承認制度、合資格申請者的準則,例如後天取得的或屬意的性別生活的年期等,和性別承認的程序,例如醫學上及證據方面的規定等。工作小組主席、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強調,是次諮詢不會處理同性婚姻及性小眾等問題,政府現階段沒有任何既定立場。
公眾諮詢將於10月31日結束。工作小組成員之一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工作小組分析有關結果後,將探討若在香港設立性別承認制度,其後可能衍生的影響,小至去公眾地方例如公廁、男女之間的受保條件及保費,大至丁權處理,及與性別有關的刑事法等,都有機會因此作出修訂。
目前,香港並無法例承認一個人重置的、後天取得的或屬意的性別,亦沒有規定政府部門和私人機構,必須接受某人身份證上所標示的性別,作為法律性別;也無任何機制讓人申請修改出生證書上的性別,以反映其重置的、後天取得的或屬意的性別。政府成立的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比較了逾一百個司法管轄區關於性別承認的法例、制度和案例,及不同國際組織所訂立的準則。
其中,有部份司法管轄區會要求申請人進行性別重置手術,並提交性別不安的醫學診斷證明;亦有部份司法管轄區接納自我聲明模式,即准許申請人藉提交屬某一性別的特定聲明,便可更改其性別身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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