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俊輝工程(香港)有限公司營運者鄭觀亮,早前承認兩項偽造罪,今原定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8月1日再訊,期間被告繼續保釋候訊。
被告鄭觀亮早前承認於2013年9月20日至2015年1月17日期間,製造兩張俊輝工程發出的正式收據,內容關於俊輝工程在九龍城承豐道啟德發展區供應及安裝四個涼亭及一張實木座椅,而從建築署定期合約承辦商安保公司分別收到160萬元及9萬8千元,意圖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有關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它們為真文書。
案情指,建築署於2012年12月20日向安保發出在啟德發展區建造4個涼亭和一張實本座椅的施工通知。安保於2013年6月14日向建築署提交兩分申請,俊輝工程以最低價者取得有關設施的合約,安保其後分別把160萬元及9萬8千的收據,發給建築署分判工料測量師,以作收款用途。被告鄭觀亮於2015年7月9日遭廉署拘捕,警誡下承認自己按要求發出有關收據,不知道安保如何處理有關收據。
法庭記者:蕭佩斐建立時間:12:08
更新時間:14:50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