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苓膏外賣被發現有蟲 罰款5000元

2017-06-13 11:12

年輕女子去年從涼茶舖養和堂上水分店購買龜苓膏外賣,回家進食時驚覺有昆蟲在內!養和堂涼茶館有限公司及後被票控一項食物的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者不符罪,案件今於屯門法院被裁定罪成,罰款5000元。 事主王嘉儀(譯音)於庭上作供指,案發當日晚上9時,從位於上水新成路139D號的養和堂購買一份外賣龜苓膏回家食用。王指在食用過程中發現有2-3cm觸鬚在內,當時她誤以為是龜苓膏藥草故沒有多作理會,惟吃至最後時發現有異物在口,吐出時驚覺是一隻蠅類成蟲,她隨即致電政府電話中心求助,食環署人員於翌日即上門作調查。 被告過往有兩次類同的案底,王證瑜暫委裁判官認為平均罰款已足夠反映本案的嚴重性,故判被告罰款5,000元。 王官在裁诀時表示接納事主是誠實可靠的證人。對於被告養和堂涼茶館有限公司自辯稱,製造龜苓膏需要很高温,在高温處理下昆蟲理應不會如涉案昆蟲般完整,估計昆蟲是事主買入後才爬入龜苓膏。 王官認為辯方未有提出製造龜苓膏過程的證據,故不接納辯方的證供,乃裁定被告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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