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友人須繳10萬元保釋金向裁判官擲饅頭 無業漢判囚4個月 2017-04-06 17:07 被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向裁判官羅德泉擲饅頭。 Previous Next 無業漢於今年2月初到九龍城法院陪朋友應訊,因不滿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要求友人繳交10萬元保釋金,盛怒下將手上一袋饅頭擲向羅官,事件中無人被擊中。無業漢今於西九龍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囚4個月。 被告范源雄(37歲)今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惠德今判刑時指,雖然饅頭的殺傷力不大,但被告此舉明顯是不滿司法人員所作的決定,並明言不容許任何人就不滿司法決定而訴諸暴力。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愚蠢而犯案,現無業亦是一名露宿者,被告育有一名6歲女兒,惟已與其妻失去聯絡。 法庭記者:梁銘姿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匯賢智庫倡政府構建熟地倉 重建公平社會制度 下一篇 學者倡政府為長者立法設「預設醫療指示」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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