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漢於去年5月召妓後無錢支付,遂以借錢為名,帶性工作者到桂林街後巷,期間對性工作者拳打前額多次,又涉嫌搶去1000元現金。區域法院就被告陳華勝(31歲)否認的盜竊罪續審。X作供指對被告印象深刻,因「佢係我撞過最衰的客人」。
辯方向X指出,被告當時身上有200元,他想先付錢給你,但你想收齊700元,X反對,指他身上「一個仙都冇」,又說:「佢係我撞過最衰的客人,所以我印象非常深刻」。
X又指,在被告未入後巷前有少許懷疑他是騙子,但被告欠她700元,所以姑且一試,但強調並非以身犯險,「如果我知佢打我,我唔要錢啦」。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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