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今早(14日)召開公開聆訊,繼續審議有關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的審計報告,其中提到研發院轄下的技術委員會應每周召開會議,但2019年至2023年都無召開任何會議,只以傳閱式處理問題。研發院首席營運總監姚惠嫻解釋,屬下委員會有處理所有項目,包括項目需要延遲或變更等,透過電郵或面對面討論處理,只不是透過每周開會的形式,故沒有記錄曾討論的內容,但研發院負責的職責都有處理,再交予創新科技署。
委員會副主席謝偉俊表示,明白到今時今日的科技,很多時開會都是以視像或其他方式更有效,特別是疫情期間,但如果研發院認為有需要,是否應考慮更改操作守則,減少「講一套做一套」的情況出現。研發院行政總裁馮振宇同意議員提議,重申審計報告有6項措施將於年底實施,當中就包括釐清技術委員會工作守則如何去執行。
選委界簡慧敏提到,研發院的指引沒有訂明如涉及行政總裁的膳宿津貼申報時,要申領的批核人,而批核人就視乎申領金額而定,關注為何會有這個機制。馮振宇解釋,過去這個操作側重於銀碼而非級別,而就今次審計報告的建議後,研發院已修改指引,包括涉及行政總裁的審批是往上由主席負責審批。
研發院主席鄭淑嫻補充,將聘請專業人士更新及檢視該院的企業管治手冊,而行政總裁及員工都有一樣,都要預先批核出差時間、詳情等,當與私人休假重壘時,準則是沒有額外支出,「即係機票無多到錢,多咗就自己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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