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經紀公司董事索賄以助批600架新的士車保 時任保險公司主管提堂 明年2.7再訊

2024-12-06 10:40

黃嘉榮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獲准保釋明年2月7日再訊。資料圖片
黃嘉榮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獲准保釋明年2月7日再訊。資料圖片

時任保險公司主管涉於兩年前向經紀公司董事索賄,欲收賄後助批客戶逾600架新的士的汽車保險,惟遭經紀公司董事拒絕。涉案男主管被廉署控代理人索取利益罪,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月7日,待取法律意見,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續以5萬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准接觸證人及離開香港。

39歲被告黃嘉榮,為中銀集團保險有限公司(中銀集團保險) 時任團隊主管,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11月初某日至2023年1月17日期間,無合法權限向萬和保險財富管理有限公司(“萬和")的陳藹欣索取利益,形式為一筆金錢,介乎中銀保險應獲支付的年度保費總額1%至3%,作為黃或曾協助萬和就約600至 650輛的士之保險保障項目,取得中銀保險的批准的誘因。

案件編號:ESCC3238/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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