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18歲男生認暴動罪押後判刑 待見感化官

2022-08-01 11:38

被告李家樑。資料圖片
被告李家樑。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理大外示威者激烈反抗,18歲男學生涉營救一名被速龍制服的示威者,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原定今日判刑,但法官庭上透露,因懲教檢疫安排,被告尚未能見到感化官,暫委法官鄭念慈決定改於8月12日判刑。

被告李家樑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在理大、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一帶,連同他人參與暴動。餘下同案的18名被告否認控罪,將於2023年4月17日開審。

法庭記者:金朝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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