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加倡「北部都會區」設「北部特區法」 吸納內地優良政策

2021-11-29 14:55

李小加建議政府為「北部都會區」設立「北部特區法」。資料圖片
李小加建議政府為「北部都會區」設立「北部特區法」。資料圖片

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構建面積達300平方公里「北部都會區」的願景計畫,長遠可提供逾90萬個住宅單位。港交所前行政總裁李小加接受傳媒訪問時建議,政府為「北部都會區」設立「北部特區法」,以吸納內地優良的政策。

李小加表示,現行制度會窒礙「北部都會區」的發展,建議政府為「北部都會區」設立「北部特區法」,吸納內地優良的政策,以推進「北部都會區」的發展。他建議將香港分成「南香港」及「北香港」。「北部都會區」就是「北香港」,使用「北部特區法」,而「南香港」則沿用現行的模式,實行「一港兩制」。他亦指,香港人需放棄「內地東西不好」的偏見,將內地的好東西拿過來。他強調,「一港兩制」是管治制度上的改變,而非政治體制的變更,香港仍會實行「一國兩制」及普通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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