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懲教署「工作守則」限制囚犯打電話違憲 男子提覆核敗訴

2021-11-26 16:22

申請人蔡全新。 資料圖片
申請人蔡全新。 資料圖片

蔡全新在囚時曾藉司法覆核成功為囚犯成功爭取投票權,2016年再次入稟司法覆核爭取囚權,容許囚犯在懲教院所內致電予非家人聯繫,質疑目前懲教署用以限制在囚人士致電外界的「工作守則」,屬超越署方職權範圍而且違憲,侵害囚犯通訊自由。法官黄國瑛今午於高等法院公佈判決,認為「工作守則」合乎比例地限制人權,具足夠理據支持,越權質疑基礎薄弱,終判蔡全新敗訴。

申請人為蔡全新,答辯人為懲教署署長及赤柱監獄監督。申請方質疑「工作守則」違憲,侵害囚犯通訊自由,而且《監獄條例》及《監獄規則》均沒有限制在囚人士使用電話,故認為「工作守則」越權。申請方又認為法庭應保障囚犯陳情權,容許在囚人士可申請通電話,並指「工作守則」相關內容歧視沒有海外親屬的在囚人士。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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