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訂真槍來港 前空少認無牌管有槍械等兩罪判囚4年

2021-10-22 19:43

涉案槍械。 資料圖片
涉案槍械。 資料圖片

自稱是軍械及野戰發燒友的33歲前空少,3年前從網上購物平台eBay及Amazon購入3支長槍、1支手槍、1支電槍及不同的槍械組件,以拆件形式運港後跟從Youtube影片教學自行組裝。他早前承認兩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暫委法官陳仲衡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涉案槍械雖然沒有使用過,亦沒有子彈,但一旦落入不法之徒手中,可能有災難性後果,但考慮被告是正面良好品格的初犯者,最終就兩罪共判其監禁4年。

陳官判刑時指,涉案槍械從未被用過,從沒有子彈上膛,被告沒有犯罪意圖,亦沒有任何子彈,但如果涉案槍械一旦落入不法之徒手中,後果不堪設想,更可能有災難性後果,而且被告只把涉案槍械放在床頭及窗戶之間的夾縫,沒有妥善收藏,一旦遭爆竊,涉案槍械則觸手可及。陳官考慮到涉案槍械的種類及所有案件證據後,認為被告是正面良好品格的初犯者,最終就兩罪共判囚4年。

辯方求情時指,33歲被告大學畢業,被捕時無業並與父母同住,曾任職空中服務員,他一直對槍械有所認識及喜愛,亦因任職空少而四出外遊,容易接觸到不同槍械,間接培養他對槍械的興趣。被告家人一直以為涉案槍械只是氣槍,亦指被告除了喜愛軍械的嗜好外,一直循規蹈矩,亦十分孝順,囚友亦指被告在獄中亦活用知識協助他人。

33歲男被告林靖峰(英文名:Lam Ching Fung, Terence)承認於2019年1月4日在青衣聖保祿村,沒有持有相關槍械管有權牌照下,即管有3支長槍、1支手槍及多件槍械組件,包括槍管、消音器、快速上彈器等,以及一袋共101粒子彈殼; 並於同日在旺角龍駒企業大廈一單位內,管有1支電槍及1件黑色槍組件。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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