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涉發表煽動文字案押10月訊 辯方指將挑戰8條相關控罪違憲

2021-07-30 16:10

譚得志(快必)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 譚得志fb
譚得志(快必)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 譚得志fb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去年涉嫌多次在街站叫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女途人憶述去年3月中途經快必牛頭角街站時,看見街站聚集群眾曾高叫「光時」口號,女途人出言相譏時,遭快必及其身邊5、6人以粗言辱罵,並叫其「返大陸」。盤問下王華解釋其言「返屋企光復啦!」意指「返屋企嗌口號」。

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審理,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辯方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女途人王華出庭作證,自稱於內地修畢高中,主問下交代去年3月15日下午3時許於牛頭角上邨街市對外買菜時,看見快必街站有約30人輪候領取口罩,快必要求輪候人士回答問題,快必又高呼「光時」口號等,有人附和,「好滋擾」。王華遂出言相譏「返屋企光復啦!」遭快必及其身邊5、6人以粗言辱罵,並叫其「返大陸」。王華對自己安全「有啲驚」,並懷疑群眾違反限聚令,遂離開現場報警處理,在場共逗留2、3分鐘。快必當時曾提到15歲女生陳彥霖事件時,王華認為其發言「冇根據」,被問到當時心情時,王華多次沉默近半分鐘,其後回答道「唔識形容當時心情⋯⋯有啲嬲」。在蔡維邦盤問下,王華解釋「返屋企光復啦!」意指「返屋企嗌口號」;蔡維邦提到片段可見只有3、4人協助快必管理街站,並無王華所稱十數人,王華不同意。

控方播放去年5月24日現場片段輔助督察陸嘉永作供指,當日快必在銅鑼灣東角道與記利佐治街交界自稱舉行「健康工作坊」,有近百名群眾圍觀有人噓,快必立於鋁梯上,曾以揚聲器高叫「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叫道「黑警」後群眾有反應起哄。陸嘉永多次警告快必不果,片段中顯示快必反駁警方其正舉辦「健康講座,唔係街站,派緊洗手液,599G有豁免,唔好命令我」,陸嘉永隨後拘捕快必。

蔡維邦盤問時質疑當時在記利佐治街快必附近只有二十來人,陸嘉永不同意,指當時有「好大量人駐足⋯⋯大量人回應(五大訴求、光復香港等口號)」,惟同意自己與快必之間大部份人為記者。陸嘉永同意當日快必曾提過在場有醫護人員準備健康講解,承認自己從未調查此說是否屬實,解釋因即使自己發出警告,亦無他人上前講解,僅快必一人持咪發言。

控方周天行以書面證供方式呈上警員沈榮鏗證供,省卻主問,並讀出內容,指沈榮鏗去年7月4日晚上10時半左右到旺角荷里活商業中心觀察並紀錄快必帶領約30人進行「黑夜遊行」,途經西洋菜南街、亞皆老街、通菜街,沿途與市民包括小巴司機乘客及餐廳食客對話,派發單張宣傳自己參選民主派九龍東初選及拉票。快必多次持咪高峰高叫「五大訴求」、「光復香港」等口號,而群眾則多次附和「缺一不可」及「時代革命」,又曾高叫「打倒共產黨」,當接近警方時則激動高叫「黑警死全家」,呼籲隊伍跟隨高叫。期間快必曾遞咪高峰予1名蒙面黑衣人,黑衣除帶領眾人叫上述口號外,又曾高叫「香港獨立 民族自強」,最後於11時許合唱《願榮光歸香港》後散去。

辯方蔡維邦透露結案陳詞將挑戰8條發表煽動文字相關控罪違憲,陳官押後案件至10月18日上午再續審3日,屆時將傳召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

48歲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共被控14項控罪,被控在去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露天劇場,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及發表煽動文字;在去年1月19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去年5月24日在崇光百貨對開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遊行、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獲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及發表煽動文字;及在去年3月至7月的多次九龍街站中,5項發表煽動文字、1項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和1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

法庭記者:陳子豪

建立時間11:43
更新時間16:10

女途人王華。
女途人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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