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站職員向印度廟擲生肉罪成 判15個月感化

2021-01-11 13:01

被告莫湛深(小圖)向印度廟掟生豬肉被判感化。 資料圖片
被告莫湛深(小圖)向印度廟掟生豬肉被判感化。 資料圖片

33歲男子於去年9月底闖入跑馬地一間印度廟,向祭壇投擲投懷疑生牛肉,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在東區法院經審訊後裁定罪成,今被判15個月感化,期間須按感化官指示居住和工作、參與更生活動及心理精神治療。

被告早前表示,他認識了一些印度人士,後遭人以電話滋擾,不滿於是犯案。

裁判官指,即使有不滿都不能侮辱他人的宗教,表示今次判被告感化是「最後一次機會」。

被告莫湛深任職油站職員。控罪指他於2020年9月30日在跑馬地黃泥涌道1號印度廟宇,作出性質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的行為,即向一印度教神像投擲生肉。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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