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 港鐵延長都會票使用期限
2020-12-15 18:13
因應本港疫情嚴重,不少市民已改為在家工作。鑑於疫情發展,港鐵公佈,延長於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內到期的港鐵都會票餘下車程的有效日期。
港鐵指,都會票持有人如持有有效期於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間屆滿的港鐵都會票,可於2021年1月15日至3月14日期間,携同該都會票前往指定港鐵車站的客務中心用作驗證及替換。如同早前的特別票務安排,合資格的都會票持有人將獲發一張載有餘下車程的全新都會票,該票須於發出14日內啟用,啟用後有效40日。乘客若未能出示已過期的都會票,亦可提供相關收據、都會票編號或其他有效證明,職員會盡力提供協助。
港鐵相信,有關安排能為乘客提供更大靈活性,讓大家繼續輕鬆地乘搭港鐵出行,亦建議乘客注意疫情的發展及對出行安排的影響,以決定購買多程優惠車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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