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16萬賣女後反悔遭報警 浙江母判囚3年

2020-12-07 16:17

示意圖。Unsplash圖片
示意圖。Unsplash圖片

浙江一名媽媽意外懷有第三胎,惟因經濟未能負擔,早已決定生產後將嬰兒以16.6萬港元的價錢賣給別人。然而,其丈夫後來反對將親生骨肉賣出,一家終決定取回孩子,買家認為遭騙報警處理,最後買賣雙方均被捕。

涉事的羅姓女子與丈夫在浙江武義工作,已育有兩個孩子,與羅姓女子母親同住。羅姓女子於去年意外懷上第三胎,惟因患有腎病綜合症故此無法進行人工流產。由於其經濟條件未能讓她撫養第三個孩子,故此其母親建議她將第三胎賣給別人撫養,並取得羅姓女子丈夫同意。

羅姓女子經穿針引線,聯繫到一直未能生育而想購買嬰兒的夫婦,雙方協定以14萬元人民幣(約16.6萬港元)作為交易。羅姓女子終於今年6月誕下一名女嬰,並收取現金將女嬰交給買家夫婦。

但是,羅姓女子的丈夫於交易完成的翌日後悔,擔心拿這麼多錢會犯法,欲把孩子取回。由於羅姓女子一家擔憂買家夫婦會不肯交還孩子,故此以女嬰尚未做完所有健康檢查為由,將女兒取回。買家夫婦屢次催促,羅姓女子都不願意交還女嬰,最後買家夫婦認為對方收錢後反悔,報警處理。

案件近日在當地法院判決,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向羅姓女子判處有期徒刑3年、其母親則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買家夫婦亦因涉嫌干犯拐賣兒童、收買被招賣罪而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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