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工廈派對房涉無牌賣酒 警拘負責人票控7顧客
2020-11-22 09:42
隨著疫情反彈,港府收緊防疫措施。由今日起至11月26日,在食肆(包括酒吧/酒館)及夜店/夜總會內不得進行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和關閉派對房間。而葵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今日凌晨約零時30分突擊搜查葵涌葵豐街17至23號一單位,搗破一間懷疑無牌賣酒的派對房間。
行動中,警員拘捕一名26歲姓葉本地男負責人,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及「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他亦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警員會向他作出檢控。
另外,派對房間內5男2女顧客,年齡介乎25至34歲,則涉嫌「在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條例》(第599G章),警員遂向他們分別發出傳票及定額罰款通知書。
行動中,警員檢獲大量酒精類飲品,包括12支烈酒及約400罐啤酒,總市值約3萬元。該名26歲姓葉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葵青反三合會行動組督察陳尚澧指,派對房間面積約1200呎,有兩間房,而部分被捕人士有黑社會背景,
警方強調,無牌賣酒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而市民於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呼籲市民顧己及人,應盡量減少社交活動,避免到人多聚集的地方及嚴格遵守相關防疫規例。政府已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作出新修訂,所有派對房間需要於11月22至26日期間暫停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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