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壓男嬰19分鐘窒息亡判囚3年半 家屬:無法接受

2020-11-18 10:40

保母狠壓男嬰19分鐘窒息亡判囚3年半,家屬表明無法接受。(網圖)
保母狠壓男嬰19分鐘窒息亡判囚3年半,家屬表明無法接受。(網圖)

去年台北市內湖區一間托兒所廖姓保母為安撫男嬰入睡,竟用身體壓住男嬰長達19分鐘致其窒息死亡。歷次開庭男嬰父母均希望法院以殺人罪論處廖女,並判最重之刑,士林地院昨(17)日宣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廖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

判決結果出爐後,男嬰母質疑法官無法理解父母喪子之痛,不能接受只處以「過失」的罪名,應該要用殺人罪。律師則說,男嬰極力掙扎,卻因體重懸殊的差異無法掙脫束縛,豈料判決輕描淡寫地寫保母一時疏忽,若法官不能正視不當托育行為,未來可能會發生相同悲劇。

去年4月1日下午2時左右,台北市警方接報稱,位於內湖區康寧路一間托兒所有男嬰突然無呼吸心跳。警方隨即派員到場,並將男嬰送往醫院搶救。當日下午3時30分左右,男嬰宣告不治。警方事後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當時正值托兒所午休時間,男嬰因好動不想睡覺,便被40歲廖姓保母抱住哄睡。當時男嬰面部朝下,頭遭保母雙手緊扣,然後保母用身體將男嬰壓在身下。從片段可見,男嬰四肢和屁股不斷掙扎,卻被壓得難以動彈,持續大約19分鐘。保母離開半小時後,男嬰被托兒所廚工發現身體僵硬,緊急報警求助。

警方驗屍後,認為廖姓保母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惟死者家屬翻查閉路電視畫面後,認為廖女體重超過90公斤,將全身重量壓在10個月大男嬰身上,完全不顧男嬰掙扎,已有殺人嫌疑。

法官考量廖女有保母執照,卻僅為圖方便致男嬰死亡,念廖女始終坦承犯行,態度尚稱良好,雖有意賠償,家屬無和解意願,復考量其無前科紀錄,並衡量其教育程度、經濟狀況,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廖女3年6月有期徒刑。惟男嬰家屬表示,無法接受判決,要的是一個公道,應判處故意殺人罪判刑,避免同樣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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