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旺角非法集結及藏刀 17歲青年認罪還柙候刑

2020-08-24 15:43

被告石家熙。 資料圖片
被告石家熙。 資料圖片

17歲青年於11月初在維園集會舉行前夕,在旺角被搜出多用途刀及噴漆,被控2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他同月底深夜在旺角堵路,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他今在西九龍法院承認非法集結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2罪,另一罪則獲撤控。被告續還柙至9月14日,以待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勞教所、更生中心及青少年犯罪評估專案委員會後量刑。

被告石家熙則被控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控罪指他於去年11月2日在九龍旺角彌敦道760號外,管有一把多用途刀及一罐噴漆。管有噴漆控罪獲撤銷。他另被於於去年12月1日在旺角彌敦道近亞皆老街交界,與呂葆華及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在一起。

管有用途刀案情指出,去年11月2日下午3時維園公眾集會後,有示威者縱火、設路障堵路。警方為防止旺角有騷亂,下午2時起在旺角巡邏,見到黑衫褲、背著綠背包的被告迴避警員視線,截查下在其身上搜出涉案物品。警誡下被答承認會以該把多用途刀,在稍後維園的公眾集會「鎅嘢」,其他物品則用於稍後維園的公眾集會。

非法集結罪則指,去年11月30日晚上8時半旺角發生騷亂,有示威者堵路。警方往尖沙咀方向駕駛警車巡邏,深夜1時半在彌敦道及弼街交界有逾百名示威者聚集,他們叫囂並以鐳射筆照射警車,亦無視警方清場警告,及後更有人以雜物扔向警員,有部分示威者逃返大角咀方向。

另有警員收到相關消息,在新填地街近奶路臣街追截一群跑往尖沙咀方向的人群,相信他們為較早前非法集結的示威者,截查被告時他戴有口罩、黑面巾、手套等物品。被告被捕後警誡下稱,他與2朋友在旺角堵路以表達政見;他亦承認曾設路障及負責把風,其身上保護衣物則由他人所給予。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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