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衝突】女社工涉阻差辦公 辯方播片指被告遭警告後曾出示身分證

2020-08-24 13:17

被告林曉樺(右)。
被告林曉樺(右)。

去年8月25日「荃葵青遊行」,大批警員到場掃蕩。一名女社工涉嫌拒絕向女督察出示身分證,她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今在西九龍法院受審。辯方則引述警察通例,指出「如市民提出要求,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除非情況不容許、出示委任證會影響警隊行動及或危及有關人員的安全、要求不合理。」事後警員亦須在記事冊記錄原因。辯方指出,若梁認為要求軍裝警員出示委任證屬不合理,「咁呢個通例咪永遠都做唔到?」,梁同意被告有此權利。

22歲被告林曉樺,報稱任職社工,她被控於去年8月25日,在荃灣街市街與眾安街交街的香港電訊店舖外,阻礙女督察梁敏儀執行職務。被告亦否認一項交替控罪未能於要求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女督察梁敏儀為當日小隊指揮官,她今供稱案發當晚8時49分到達荃灣街市街近眾安街,她身穿綠色防暴裝及黑色背心,戴有頭盔。梁指出,當時案發地點兩邊行人路及馬路約有100人聚集,被告手持黃色雨傘不斷叫囂及指罵警員。

梁擔憂被告會煽動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於是上前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惟被告沒有理會,多次大叫要求梁出示委任證,梁則認為自己已身穿制服,被告的要求不合理,雙方爭持不下,梁4次作出警告後著身旁女警拘捕被告。梁補充指,當時認為被告的要求不合理、她出示委任證亦會影響警隊行動,故拒絕出示委任證。控方亦在庭上播放現場片段。

盤問下,梁不意當時她出示委任證屬易事,表示委任證放在手銬袋中,她右手持警棍,難以在後方手銬袋中找出委任證。另外,梁稱她不知道曾有身穿防暴裝的男警向被告出示委任證,亦看不見被告及後曾展示身分證,並指出較早時要宣布拘捕被告。辯方質疑警員故意不展示委任證於警員背心位置,梁表示「無規定要擺上去」。辯方盤問梁時播放片段,指出遭多次被警告後,被告曾出示身分證,梁即表示該時已宣布將拘捕被告,辯方遂反問「即係阻咗你一分鐘後出示(身分證)都無意思?」,女督察同意。

法庭記者:陳楚琨

女督察梁敏儀。
女督察梁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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