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中五生藏摺刀罪成還柙 官:為保公平性准保釋候懲

2020-06-24 13:08

被告吳銘揚。資料圖片
被告吳銘揚。資料圖片

18歲中五學生吳銘揚否認去年11月在柴灣被搜出一把摺刀受審,早前被東區法院裁判官香淑嫻裁定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成,還柙至本月30日候懲,以待索取其感化、勞教、教導所及更生中心報告。高等法院法官潘兆童認為,本案事實基礎和被告背景難以支持監禁式的處罰,再參考過往案例,為保公平性批准他保釋候懲。潘官形容這是個艱難的決定,又強調他的裁決並非替代裁判官的判刑決定。

潘官批准他以現金10000元保釋,其間以母親擔當擔保人,不得離開香港和須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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