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男墮樓亡 撞破姦情者判囚10年半

2020-04-21 16:03

被撞破姦情的男子是從二樓跳窗逃走,致重度顱腦損傷,送院搶救數小時後死亡。(網圖)
被撞破姦情的男子是從二樓跳窗逃走,致重度顱腦損傷,送院搶救數小時後死亡。(網圖)

山東省聊城市高唐縣一名楊姓男子因撞破前女員工在其出租的房子偷情,向對方拳打腳踢,阻止對方離開,結果導致對方從二樓跳窗,最終送院後死亡。高唐縣人民法院4月8日作出一審判決,判定撞破姦情的男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並實施毆打行為,致人死亡,其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楊的家屬認為不可接受,上周五(17日)提交上訴狀。死者家屬認為判刑判得太輕,亦要上訴。

案情指,山東省聊城市高唐縣,去年2月份,餅店老闆楊某朋到自己給員工租的房子查看情況。撞破前女員工陳某莉背夫與人愉情,楊統朋即時喝問:「你是來偷東西,還是偷情?」、「你來這裡偷情,房子是給你租的嗎?你今天不給個說法,就不要走。」被揭姦情的男子叫王某奎,是一名司機,他多次想逃出去,都被楊老闆攔住,後來楊老闆打電話給他老婆來查看,他老婆派了一名員工過來。王某奎怕事情鬧大,從二樓窗戶跳下去了造成重傷,隨後送醫院不治身亡。

高唐縣人民法院認為,本案中,在實施非法拘禁行為時,對王某奎可能跳樓逃跑並由此發生墜樓死亡的結果,因非法拘禁罪,楊統朋一審獲刑10年6個月。

楊老闆的妻子認為量刑過重,她沒想到丈夫被判這麼重。2020年4月17日,楊老闆妻子向縣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

2020年4月18日王某奎兒子說,一審對楊統朋10年半刑期的判決「太少了,這是一條人命啊。」並稱對這一判決結果不服,也打算上訴。

楊老闆的妻子,感覺丈夫不應該被判刑,房子是自己租的,這兩人都與自己無關,來到這個房子也是非法的。法院認為,兩人偷情只是道德問題,沒有違反法律,而楊老闆不讓他離開,實際上就是非法拘禁,然後造成了嚴重後果,所以要負法律責任。

王某奎兒子說:「上面還有80多歲的奶奶,還有母親,怎麼可能接受得了?」也需要找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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