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求歡遭拒怒扯女友髮撞牆 辯稱酒後失憶證未超標被判罪成

2020-03-10 13:18

新加坡醫生張順傑(右),被林姓女友(左)指控酒後求歡遭拒後,將對方鎖在房內暴打,張被判罪名成立。(網圖)
新加坡醫生張順傑(右),被林姓女友(左)指控酒後求歡遭拒後,將對方鎖在房內暴打,張被判罪名成立。(網圖)

新加坡一名35歲的醫生張順傑,被林姓女友指控酒後求歡遭拒後,竟然將對方鎖在房內暴打,導致女友骨折住院長達20多天。案件在近日開庭,這名醫師辯稱「酒後失憶」,檢方則指張男選擇性失憶,但遭張男否認。法官指張男能完成開車和要求行房等複雜舉動,酒精含量也未超標,指其明顯有意犯案,昨(9日)判其罪名成立。

據外媒報導,這宗案件發生在2017年8月27日凌晨,林女供稱,當天跟男友張順傑喝酒後回家,張順傑想跟她發生關係,但她覺得疲憊拒絕,沒想到竟被強行脫下褲子硬上。結束後張男還想繼續,但林女再度拒絕後,就遭暴力對待。

林女說,當時試著走出門逃跑,但被對方拉住頭髮,導致摔在地上,接著臉上還被揮拳,「我一直尖叫,但他沒有停手,他還掐著我的脖子,不停按著我的頭撞牆。」張男的暴行讓她相當恐懼,心想「這次死定了」。

警方接獲林女父親報案,到場後發現張男房門上鎖,且裡面傳出女子尖叫聲,敲門沒人回應,決定破門而入,警方進門後發現林女蹲在角落哭泣,且滿臉鮮血,緊急將她送往新加坡綜合醫院治療,而她的手部及臉部有多處骨折,住院長達21天。

此案在近日開庭,控方針對蓄意中傷跟非法禁錮等罪狀,對張順傑展開審訊,但他稱當時喝醉,已經不記得具體情況,不過控方直指張男酒量好,根本是選擇性失憶,企圖逃避責任。

法官昨(9日)判案時指出,綜合兩名專家供詞,一般人的酒精含量超過250毫克才會酒後失憶,超過300毫克則是昏迷不醒。法官表示,被告當時的血液酒精含量僅在165毫克至225毫克之間,明顯未達到酒後失憶的標準,加上被告經常酗酒,酒精耐受性會更高,大可正常活動。

另一位專家也指出,被告在案發時卻能如常開車回家,且還能記得部分細節,包括開車、回家鎖門要求與受害人發生關係、被捕和被關押在警局,顯然無醉到失憶。因而認為他的酒後失憶說法不成立。

法官認為,受害人的供詞較為可信,反觀被告的供詞前後不一,多次給不同的供詞。法官同意受害人當時完全沒有做錯任何事,被告是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攻擊她,因而判被告罪成,案件4月17日判決。被告有意對擱置的3項控狀認罪,並表示將會賠償受害人近一萬新加坡幣(約5.6萬港元)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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