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19歲女生涉藏鐵鎚易燃液改控2罪 還押4月審訊

2020-03-02 15:22

韓德芳(左一)。 資料圖片
韓德芳(左一)。 資料圖片

19歲港大專業進修學校女學生於去年11月12日,在長沙灣參與「三罷」示威,期間遭警方截查,被搜出鐵鎚、摺刀、易燃液體等物品,事後遭起訴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並一直還押至今。被告早前已否認控罪,今日再到西九龍法院進行聆訊。控方申請將控罪修改為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合共兩項控罪,被告再否認控罪。案件將於4月1至2日預留2天作審訊,屆時控方將傳召3-4位證人。被告的擔保申請被拒,候審期間須繼續還押。

控罪經修訂後,被告韓德芳一共面對兩項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她涉嫌於去年11月12日在長沙灣福榮街512號地下外,管有一把摺刀。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則指她涉嫌於同日同地,管有長鐵鎚、長扳鉗、鏍絲批、960毫升酒精、打火機、一叠報紙及開瓶器等工具,意圖損壞香港政府的財產。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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