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建源促增新冠肺炎為職業病 染病醫護可索償

2020-02-09 16:51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今天向政府提出,仿效當年「沙士」疫情,立即進行把新型冠狀病毒增訂為職業病,修訂相關法例的列表,從而保障醫護人員等高風險從業員的職業權益。

葉建源指新冠病毒傳染性強,且現時沒有預防這傳染病的疫苗。根據最新數字,「武漢肺炎」從爆發至今,全國已有3萬7千多完確診,逾800宗死亡個案,香港亦有20多宗確診,1宗死亡個案,2003年沙士爆發,導致多位醫護人員受到感染,認為對於醫護等前線人員,政府有責任提供最好的保護裝備,以及充分的職業權益保障。

在職業權益保障方面,葉建源指出,現時在工作時感染「武漢肺炎」的僱員雖然可受《僱員補償條例》第 36(1)條的保障,但僱員須就其是否在受僱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受到感染提出舉證,極為困擾。只要把「武漢肺炎」訂明為職業病,便可以免卻僱員要證明他是因為從事受僱工作的性質以致患病,從而加快索償程序。按當年「沙士」的情況,這些僱員包括醫療及護理界僱員、醫療研究工作者及實驗室工作人員、病理學家、驗屍工作人員或殯儀服務工作人員等,我們建議增加邊防人員及負責接載的車務人員等。

由於疫情擴散迅速,葉建源促請政府立即進行相關條例的修訂工作,即把「武漢肺炎」增訂於《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法例第282章)附表 2 和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509章)附表 2 內,不應有任何拖延,令前線員工安心。他將會把有關意見向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反映。

另外,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今日亦建議政府緊急修例,將新冠病毒列入職業病,以免重蹈當年沙士時,受感染醫護人員未能獲僱傭條例保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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