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工聯會初四起接20宗求助 指僱主迫「自我隔離」放無薪假

2020-01-31 17:50

為減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社區擴散的風險,政府呼籲港人從內地返港後14日留在家中。不過,工聯會自年初四至今,接獲近20宗求助個案,指被僱主要求「自我隔離」14日,期間強迫扣薪或放無薪假,個案涉及私人機構、非政府機構及學校等,已交由勞工處處理。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呼籲,僱主應容許僱員在家工作,若以扣薪扣假形式對待員工,或令他們隱瞞病情。

工聯會勞工界議員何啟明表示,收到一宗被迫放年假的求助個案,事主於新蒲崗一私人機構上班,農曆年期間曾到廣東省探親,其僱主要求他自我隔離7日,但需扣年假。何啟明引用《僱員條例》第41AA(4)條指,僱主須就其決定給予年假的時間向僱員給予不少於14天的書面通知,但如僱主與僱員雙方議定較短的通知期,則不在此限。若僱主違反條例,可能會被勞工處檢控,並面臨勞資審裁。

勞顧會勞方成員鄧家彪亦指,留意到不少外判清潔工及保安員在未有足夠安全保障下工作,當中將軍澳尚德邨的外判工不獲公司供應口罩,只能自備或由住戶送贈,部分人更出現口罩重用及索性不戴口罩的情況。他促請政府提供口罩及保護衣物等,保障他們能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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