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院疑醫療失誤】官引導考慮證人理據基礎 陪審團退庭商議

2020-01-17 12:22

屯門醫院3年前疑因醫療事故,造成患哮喘的七旬老翁死亡一案昨日完成結案陳詞,死因裁判官崔美霞今早開始引導陪審團。她強調,陪審團只能考慮已於本法庭呈堂的證據,但接受多少則自行決定。由於證供有爭論點,陪審員須在理據基礎下,推論事件的相對可能性,任何憑空猜測都不能接受。陪審團須裁定死者死於自然、不幸或死因不明。2男3女陪審團12時正式開始退庭商議。

死因裁判官崔美霞今早總結10位證人的證供,提醒陪審團要留意當中3個議題,即死者在2016年5月13日凌晨供氧喉管曾經鬆脫、同月15日主診醫生使用降血壓藥「拉貝他樂」,以及16日凌晨兩度更換供氧喉管。她提醒陪審員要留意院方證人及專家證人的理據基礎,例如數據記錄或臨床經驗,然後合理推論造成離世者死亡的傷害或疾病,並作出裁定。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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