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理大暴動案獲批赴日交流 早5分鐘離境再被捕

2020-01-06 12:47

一名理大暴動案被告早前獲法庭批凖於1月6日離港赴日交流,卻於昨晚11時許欲離港時,被指違反保釋條件而遭拘捕,今早解九龍城裁判法院處理。辯方在庭上多次強調,被告已依足程序,於離港24小時前向警方報到,機場警員亦知悉他獲准於1月6日離港。裁判官嚴舜儀表示,由於被告離港時仍未到1月6日,法庭的批准令尚未生效,警方出於責任所在才拘捕他,又建議被告隨身攜帶擔保紙,以防萬一。被告准繼續以原有條件擔保。

辯方透露,被告24歲梁嘉淇原定乘搭今日(6號)凌晨1時25分的飛機,前往大阪大學交流。惟當被告於昨晚(5號)晚上11時55分到達離境大堂時,卻遭入境處職員指他違反保釋條件。警員期後到達,被告當時沒有攜帶擔保紙,多番解釋不果,當場被扣押。裁判官嚴舜儀今日在庭上強調,被告離境時,批准令尚未生效,被告理應6號凌晨零時方能出境,故警員並無酌情權放走被告。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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