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5中大生涉二號橋參與暴動被控4罪 4人准保釋1男仍留院

2019-11-13 11:18

案件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本週一「全港三罷日」,警方拘捕年齡介乎18至21歲的5名中大學生,暫控以暴動、違反《禁蒙面法》等4罪,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21歲男疑遭警方制服時受傷,故留院缺席聆訊,暫押後至下午提訊。其餘各人均獲准保釋外出至來年1月8日,期間待進一步調查。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最終下令各人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居於報稱地址,如有更改須於24小時內通知警方、48小時內交出旅遊證件、每星期往就近警署報到二至四次、遵守凌晨11時至翌晨6時的宵禁令。另涉於8月25日荃灣楊屋道示威案件保釋期間干犯本案,故須交出母親人事擔保5000元。

劉晉旭(21歲)、護理系四年級生符凱晴(21歲)、三年級生高梓斌(21歲)、陳歷釋(18歲)及四年級生許貽顓同被控於今年11月11日在香港中文大學環迴東路研究院宿舍附近「二號橋」,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無合理辯解下利用口罩蒙面。符與許另被指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把螺絲批、一個鎚子頭、一把士巴拿,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

據了解,劉晉旭疑遭警方制服下受傷,頭部須縫四針、背部有兩處棍傷。庭上所見,陳歷釋臉部有擦傷,許貽顓頭部亦有包紮。

法庭記者:葉君怡

警方在中大拘捕多人。 資料圖片
警方在中大拘捕多人。 資料圖片
案件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有人以「遮陣」遮掩被告。
案件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有人以「遮陣」遮掩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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