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會選舉】1090名候選人刊憲 只須披露「地址」非「住址」
2019-10-31 10:26
區議會選舉下月24日舉行,政府今日刊登的憲報公布,2019年區議會一般選舉獲有效提名共有1090人,早前當局共接獲1104份提名表格。
選管會早前表示,為保障候選人私隱,在憲報上刊登有效提名公告時,會將有效候選人的「主要住址」要求改為「地址」,即候選人可選擇披露其屬意地址。在憲報上,有候選人以郵政信箱或辦公室作為地址。
該1090名候選人將會競逐全港18區共452個議席。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表示,投票將於11月24日(星期日)舉行,全港超過600個一般投票站及23個專用投票站,將於投票日開放予超過413萬名列於2019年正式選民登記冊上的選民投票。
一般投票站及設於警署的3個專用投票站,投票時間由上午7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
由於《2019 年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區議會)(修訂)規例》已於10月18日生效。修訂規例把區議會選舉中,在憲報公告內披露「主要住址」的要求取代為「地址」。候選人可選擇披露其屬意的地址,例如辦事處或業務地址、通訊地址、住址或郵政信箱號碼。
選舉網站:https://www.elections.gov.hk/dc2019/chi/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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