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稅今刊憲 下月立會首讀

2019-09-13 11:16

《條例草案》將於2019至2020年立法年度首次立法會議後的例行會議提交立法會。
《條例草案》將於2019至2020年立法年度首次立法會議後的例行會議提交立法會。

政府今日就實施「空置稅」的《2019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刊憲,下月提交至立法會大會首讀及二讀。

《條例草案》旨在落實行政長官於去年6月29日宣布建議徵收額外差餉,以鼓勵一手私人住宅單位盡早推出市場。

政府發言人今日表示,額外差餉機制下的目標單位,是獲發佔用許可證達12個月或以上的一手私人住宅單位。有關單位的發展商須每年向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申報單位在過去12個月內的狀況。

發言人指,如目標單位在為期12個月通報期的最後一天仍未售出,該發展商便負有法律責任繳交額外差餉,一主要例外情況是目標單位在通報期內,根據已加蓋印花的租賃協議,以市值租金或以上合共租出不少於183天。額外差餉的徵收率劃一為目標單位應課差餉租值的200%。

為讓估價署及業界有足夠時間就額外差餉機制下首次提交申報作準備,發言人表示,當局建議《條例草案》在獲得立法會通過並於憲報刊登當日起計的3個月後實施。

《條例草案》將於2019至2020年立法年度首次立法會議後的例行會議提交立法會。

建立時間:09:18
更新時間: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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