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研究指催淚煙化學成份殘留環境2至3周 專家:勿室內施放
2019-09-11 12:35
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持續不斷,衝突事件一波又一波,警方更曾於港鐵站施放催淚彈驅散示威者。有化學工程師團隊研究發現,催淚煙的化學成份,可以殘留在環境長達2至3星期,特別在空氣不流通,有遮蓋或曾經密集發射催淚彈的地方。團隊促請警方勿於室內或非空曠的地方施放催淚彈,及不要過份使用催淚彈。他們又促政府部門徹底清潔受影響地方,以保障市民健康。
化學工程師團隊代表李浩基表示,過去3星期約40名團隊成員,於上月18日及25日分別在金鐘、上環、西營盤、九龍灣、深水埗及荃灣採集約200個樣本,包括天橋基座、廣告牌等地點,以抹布收集塵埃樣本後再進行化驗,結果顯示,大部分地區在衝突過後1日,仍有70%至80%催淚彈化學物質殘留。
另外,有多個樣本化學物質殘留日子更長,包括於上月18日在上環海味街及皇后街採得樣本,距離7月21日的衝突已超過21天,但仍驗出有殘留物質。另在深水埗部分地點,在衝突後事隔14天亦驗出有化學物質殘留,在距離衝突現場達250米的荃灣公園,亦發現殘留物。結果顯示,密集發射催淚彈下,催淚煙殘留物可以隨空氣流動,影響更遠的地方。
團隊指,研究發現,有化學物質殘留期可長達14天以上,情況令人擔心。李浩基又指,物質殘留時間與催淚彈施放地點、天氣、空氣是否流通有關,部分地點因空氣不流通及有遮蓋物,而令物質長時間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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