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牌費分3年上調 運物局:仍低於燃油車
2025-04-17 00:00
按額定功率計算5層級
運物局昨指,去年約7成新登記私家車是電動車,惟相關車主現繳交牌費以車輛「淨重」計算,平均每年約1100元,與按引擎汽缸容量計算的燃油私家車差距達六倍。局方指,改以「額定功率」計算電動私家車牌費,相信更能配合科技發展,亦與現時本港燃油私家車按「引擎汽缸」容量收取牌費的安排相符,即收費標準均代表車輛的馬力。
中國香港汽車會永遠榮譽會長李耀培表示,以「額定功率」計算電動車牌費,可鼓勵車主選購用電量較少,續航力較長的電動車,「低至中功率的電動車一般更省電,能效比較高」。他指,按照現行牌費計算方法,一些功率達「超跑」級別的電動車,因車身較輕,只需繳付較低牌費;而一些較大、載客量較多、電池續航力較長的電動車,卻要繳付高額牌費,情況不合理。
李亦說,儘管電動車不排放廢氣,亦耗用電力,建議政府除以「額定功率」計算電動車牌費,也要在政策上鼓勵使用一些較省電、續航力較高的電動車。
金城快充ZETTA負責人王紹恆表示,相信車主較關心牌費計算方法調整後,電動車排費是否仍低於燃油車。他亦說,不少電動車用作商業用途,當局應顧及對經營成本的影響,「如果是做生意的車輛,牌費可否再便宜一點?」
他認為,車主多傾向考慮設計、內籠、口碑、品牌及性能等因素買車,牌費非選購電動車的主要決定因素。
新能源運輸基金督導委員會主席黃天祥表示,電動車在牌費及營運成本上均較燃油車便宜,相信即使調整牌費計算方法,不影響轉用電動車的大勢,「車主換車與否多考慮充電裝置是否足夠,而政府及私人場地已有越來越多充電裝置,充電方便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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