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凍胚胎配子 年限擬取消
2025-03-14 00:00
現時根據《人類生殖科技(牌照)規例》,自用配子(即精子及卵子)或胚胎最多儲存10年。即使是患癌或因其他疾病,而須接受化學治療、放射治療、外科手術或其他醫學治療,以致可能導致喪失生育能力者,亦只能將配子保存10年或至55歲;胚胎儲存期亦只有10年。不過隨着保存技術進步,不少地區已開放更長的保存期,故管理局循醫學、倫理、社會和法律角度進行全面檢討後,初步建議將《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按四大主要原則修訂,即撤銷儲存期的法律限制;修訂守則內的執行措施,並需確保市民充分了解在無醫學原因下,進行非必要及長期冷凍儲存的醫療風險。
專家:可保留較優質年輕卵子
曾做過人工受孕的立法會議員林琳指,隨社會經濟發展及教育水平提升,年輕人對平衡事業與家庭生活有更高期望,提前雪卵可讓婦女在權衡婚姻、事業及健康等因素時,為未來生育計劃「買定保險」,屬「負責任且成熟的生育規劃方式」。她說,香港生育醫療服務在亞洲處於領先地位,在國際間亦享負盛名,取消儲存期也可吸引海外人士到港雪卵,發展本地生育醫療產業。
醫療衞生界議員林哲玄表示,隨年齡增加,生育能力會有所下降,亦增懷孕風險,提醒父母與子女年齡若差距過大,恐帶來育兒問題。他形容措施是「雙刃劍」,一方面可幫助個別人士,但亦有機會向社會發放通過雪卵便可延遲生育的「錯誤信心」,冀政府多作解說。
中大醫學院婦產科學系助理教授陳耀樑則認為,冷凍時間對於卵子質素影響輕微,而年輕的卵子一般質素更好,撤銷儲存限制後,相信可吸引更多人在年輕時雪卵,「過去有婦女的卵子因過了10年冷凍上限,而要銷毁;其實即使她們年紀大了,相關卵子仍然可用,因年限而不能使用確實有點可惜」。
港大臨床醫學學院婦產科學系臨床教授吳鴻裕指,擬議修訂能讓部分年青女士,毋須因儲存期限制而遠赴海外雪卵,亦有較長時間考慮生育計劃。不過,他指出雪卵要考慮成本效益及人生規劃,儲存期非最優先考量。且對不孕夫婦而言,做試管嬰兒者的年齡中位數約36至38歲,再放寬儲存期其實分別不大,「大部分人都不會覺得可等到50歲,才用凍存胚胎嘗試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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