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襲警阻差辦公 判監2個月2星期

2023-05-31 00:00

被告朱永業報稱學生。
被告朱永業報稱學生。

(星島日報報道)2019年9月14日數百人在淘大商場內聚集,持不同政見人士起衝突,於防暴警制服疑人期間,27歲男學生高舉水樽、企圖投向警方,遭警員阻止;男生另向警員「批㬹」、嘗試掙脫。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及兩項阻差辦公罪成,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判監2個月2星期。

裁判官屈麗雯指被告行為可能增加衝突風險,並影響到警員人身安全,判刑須起阻嚇作用,惟案件存在延誤及被告背景良好,故酌情減刑。

27歲被告朱永業、報稱學生,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牛頭角淘大商場內企圖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17128及警員19622;及襲擊警員20921。
向警員「批㬹」意圖掙脫

屈官昨引述控方案情指,當日數以百計的人在現場聚集及起衝突,其後兩防暴警在制服一名疑人時,被告高舉水樽衝向他們,警員20921上前阻止及嘗試制服,被告掙扎及用手肘撞到警員的胸和肩。辯方曾求情指被告並沒有成功阻礙警員執法,但裁判官認為這只是因為他被阻止,並非減刑因素,而當時現場混亂,其他人士可能受到被告行為影響,令衝突風險增加,亦影響到警員人身安全,判刑須具阻嚇作用和懲罰性,監禁無可避免。

惟屈官指控方以2年時間準備本案,雖然當時涉及社會事件的案件繁複,亦難稱得上合理;加上被告背景良好,案發後改過自新,繼續修讀學位及曾獲頒獎學金,故酌情減刑,終判監2個月2星期。案件編號:KTCC66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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