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23條必平衡市民權利

2023-05-22 00:00

林定國指23條立法正不斷進行研究工作,希望今年內、最遲明年完成。
林定國指23條立法正不斷進行研究工作,希望今年內、最遲明年完成。

(星島日報報道)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基本法》第23條是中央交給特區的責任,以維護國家安全,他看不到有任何大問題。至於20多年前因種種原因未能立法,他認為當時的社會環境和某些言論令部分人感到焦慮,但不能以負面情緒掩蓋理性分析的重要性。他又指立法過程中,會平衡市民權利,又認為有些人擔心是「杯弓蛇影」。
林定國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香港是堅持法治的社會,珍惜引以為傲的開放社會,尊重人權自由,無理由「倒自己米」,立法時一定關注市民關心堅持法治的原則,在維護國安和保障人權自由之間取得平衡,不會有不合理限制。他認為兩者不是對立,並非有必然衝突。

他又指,《香港國安法》涵蓋4類罪行,但《基本法》23條則針對7類罪行,《國安法》只有兩項罪行與23條重複或部分重複,尚有5項未處理,因此《國安法》並非已經取代23條。
《國安法》並非已取代23條

《基本法》第23條涵蓋,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而《香港國安法》只包括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林定國期望,能盡快完成23條立法,不可能一直拖延此憲制責任,但準備工作時需要謹慎和深思熟慮,會參考其他地方的法律制度、法律傳統和當地情況,找出最適合香港、配合國家需要的道路。他指目前正不斷進行研究工作,時機成熟後會提出方案並向市民解說,重申希望今年內、最遲明年完成,有信心完成任務。

被問到《國安法》下,有青年人終日擔心「講錯嘢」被捕或被跟蹤滋擾,林定國認為,有人有不必要的負面情緒,大家要冷靜下來,面對這些恐懼,並了解真正在甚麼情況下才會被捕,「要諗諗嗰啲事情(國安法4大罪類)你係咪做開先?如果唔係,又冇想過要做,咁點解要擔心?」他認為這是一些國家透過其控制的傳媒,散播對香港的指控,令一些人信以為真。「如果有人大聲叫話『林定國係一個無能嘅律政司司長』,我相信冇人會拉佢,當然唔係話我會好開心,但唔係講到隨隨便便就會畀人拉。」
舉例罵他「無能」不會被控

此外,他鼓勵香港法律界多了解內地制度,認為普通法制度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不過,普通法在不同地方都有不同體現,例如美式的普通法與英式的都有很大不同,任何地方都會就自己獨特情況隨歷史演變,而香港在中國之下如何實行普通法,如不了解內地法制,難以充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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